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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建新闻广播“新闻三剑客”接到连女士的投诉。她表示,自己去年7月来到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555号的沐蓝幼儿园担任园长,去年12月离职,但截至目前幼儿园方面仍未变更办学许可证,上面依然是自己的名字。对此,她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但始终没有进展。
连女士称,去年沐蓝幼儿园是一所新园,她入职后成为了该园的园长,所以办学许可证上“校长”一栏是自己的名字。随后,由于连女士的教育理念与幼儿园经营者不符,于是在去年12月选择离职,不过在这期间她始终未与幼儿园方面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由于园长是幼儿园安全的负责人,离职后连女士就要求幼儿园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变更办学许可证上的“校长”姓名,不能再使用自己的信息。按照她的说法,当时幼儿园企业法人代表满口答应,但后来就一直拖延。直到目前她已经离职8个月了,幼儿园依然没有变更办学许可证。园长已经离职,办学许可证还没有变更,在连女士看来,这已然违反了国家依法办学的规定,于是她选择向莆田市12345热线投诉。
然而,作为主管部门的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社管办给出的答复是“未收到幼儿园举办者的申请”。对此连女士认为,作为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之后难道不应该主动作为吗?如果幼儿园始终不申请变更,主管部门就始终默许这样的违规行为存在?
8月14日上午,“新闻三剑客”按照连女士提供的电话对接该幼儿园一名林姓经营者,但对方仅“嗯”了一声后便挂断电话,随后电话再无法接通。8月15日,“新闻三剑客”对接莆田荔城区教育局社管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人员离职确实要由园方提出变更申请,在日常工作中他们也会定期对辖区幼儿园的资质进行审核复查。针对沐蓝幼儿园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在处理当中,要求幼儿园尽快申请变更,并将督促到位,如果幼儿园拒不整改,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新闻三剑客”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