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

2023-06-26 16:09:00 [来源: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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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26日电(寇亚楠、实习生刘璇)6月2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条例》在距2003年制定颁布时隔20年后首次修订,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最后一公里”,呼和浩特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提升首府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修订《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

在《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共设8章49条,较原条例增加31条,从机构职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基层治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是增加党建引领内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是市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所作出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呼和浩特市近年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经验。

二是厘清条块关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为导向,《条例》明确“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驻)出机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做好辖区内服务管理工作”。《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群众诉求、重点工作、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反映集中、难以解决的事项,指挥调度相关政府工作部门派(驻)出机构及时予以处置。”对于不接受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的,《条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明确职责范围。《条例》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8项职责,并围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基层治理三个方面进一步梳理细化出24条具体职责,相比过去更加精准清晰。《条例》还对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的6项具体工作作出了规定。

四是切实赋权减负。一是禁止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切实减负。二是赋予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三是赋予街道办事处参与社会治理更多话语权,可以对服务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五是固化成功经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强大的治理效能。《条例》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固化为法规规范,明确“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排查辖区内风险隐患,落实监测预警、应急演练、防控处置责任,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六是加大保障力度。《条例》第六章用8条详细规定了相关保障措施,包括履职所需经费、办公用房、业务指导和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此外,《条例》还对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激励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等内容作出了规定,以制度保障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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